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(2024年)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 一、授予下列人士“共和国勋章”: 王永志、王振义、李振声、黄宗德。 二、授予下列外国人士“友谊勋章”: 迪尔玛·罗塞芙(女,巴西)。 三、授予下列人士国家荣誉称号: 授予王小谟、赵忠贤“人民科学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巴依卡·凯力迪别克(塔吉克族)“人民卫士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田华(女)“人民艺术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许振超“人民工匠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张晋藩、黄大年“人民教育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路生梅(女)“人民医护工作者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张卓元“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; 授予张燮林“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