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(2024年)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

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

一、授予下列人士“共和国勋章”:

王永志、王振义、李振声、黄宗德。

二、授予下列外国人士“友谊勋章”:

迪尔玛·罗塞芙(女,巴西)。

三、授予下列人士国家荣誉称号:

授予王小谟、赵忠贤“人民科学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巴依卡·凯力迪别克(塔吉克族)“人民卫士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田华(女)“人民艺术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许振超“人民工匠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张晋藩、黄大年“人民教育家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路生梅(女)“人民医护工作者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张卓元“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;

授予张燮林“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。

 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(2024年)颁授仪式